?1、我國土地資源的特點是什么?
我國土地資源的特點是:
1、絕對數量較大,耕地占有量小;
2、山地多,平地少;
3、各類土地資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產力水平低;
4、宜開發(fā)為耕地的后備土地資源潛力不大。
?2、我國土地基本國策的內容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條規(guī)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
?3、全國土地日是如何確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全國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六次常務委員會議通過,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在慶祝該法頒布5周年之際,為了深入宣傳土管法,堅定不移地貫徹土地基本國策,增強全社會的土地資源緊缺意識,進一步加強我國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決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為"全國土地日"。
?4、縣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能是什么?
(1)貫徹執(zhí)行土地資源管理、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研究草擬國土資源管理的規(guī)范性文件;組織實施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和辦法;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和行政復議。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補充耕地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其它專項規(guī)劃、年度計劃;參與報省、市審批的城鎮(zhèn)總體規(guī)劃的審核;指導、審查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礦產資源規(guī)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guī)劃、地質遺跡保護規(guī)劃;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有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對外合作交流。
(3)監(jiān)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zhí)法和土地、礦產規(guī)劃執(zhí)行情況;調處各類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4)擬定全縣耕地特殊保護政策和鼓勵耕地開發(fā)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農田保護、承辦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開發(fā)的審查、匯總、報批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土地復墾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全縣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確權、城鄉(xiāng)地籍、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fā)證。
(6)擬定全縣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政府收購、 儲備的管理辦法和鄉(xiāng)鎮(zhèn)村用地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查土地評估機構改革資格,確認和備案土地使用權價格。
(7)負責全縣國家重點項目用地的統(tǒng)一征地管理;負責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土地的統(tǒng)一征地管理工作。
(8)擬定全縣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和保護的監(jiān)管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管理礦業(yè)權(探礦權、采礦權)授予和轉讓,保護合法礦業(yè)權;對全縣礦山企業(yè)的資源利用情況定期督察;按照縣水資源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取水許可證和核定的取水限量,負責全縣用于商業(yè)經營開采礦泉水、地熱水的企事業(yè)單位辦理采礦許可證的審核及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待業(yè)管理、審查、上報地質勘查成果;按照規(guī)定監(jiān)督管理礦業(yè)權評估機構;按照規(guī)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和使用。
(9)承擔全縣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定全縣礦產資源政策和發(fā)展戰(zhàn)略。
(10)草擬全縣地質環(huán)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監(jiān)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實施地下水動態(tài)監(jiān)測,保護地質環(huán)境;劃定并保護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跡保護區(qū);指導地質災害監(jiān)測、評價和預報,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防治。
(11)參與擬定全縣國土資源有關資金、資產方面的政策,依法負責有關費用的征收、使用和資金管理;監(jiān)督檢查國家、省、市、縣財政撥給的地勘費、行政管理經費、國土整治等費用的使用情況;指導、監(jiān)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管理國有資產。
(12)負責本系統(tǒng)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工作。
(13)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5、哪些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下列土地屬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1、城市市區(qū)的土地;
2、農村和城市郊區(qū)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3、國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zhèn)居民的,原屬于其他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6、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6、什么是集體所有土地?
集體所有土地就是由農民集體享有所有權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土地。
?7、非農建設項目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問題
問:非農建設項目在什么情況下經依法批準可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答: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下非農建設項目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一是興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村民建設住宅;二是興辦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
?8、什么是土地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什么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的使用權是從所有權中派生出來的一項相對獨立的土地產權,它不同于一般土地所有權中的使用權能。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是除土地所有者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土地使用權的客體既是國有土地,也可以是集體所有土地。
?10、什么是土地有償使用方式?
土地有償使用方式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合法程序并支付一定費用,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目前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土地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
?11、什么情況下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guī)定,無償收回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經批準非農業(yè)建設占用耕地連續(xù)兩年未使用;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fā),滿兩年未動工開發(fā)的;
3、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申請續(xù)期未獲批準的;
4、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5、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
無償收回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不按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12、什么是農用地?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等。
?13、什么是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xiāng)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
?14、什么是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鹽堿地、灘涂、沙地、裸巖等。
?15、什么是非農建設用地?
非農建設用地是相對于農業(yè)建設用地而言,它是指用于農業(yè)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設以及其它建設設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城鎮(zhèn)建設用地、工礦企業(yè)用地、集鎮(zhèn)和農村居民點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等用地。
?16、按建設用地的利用方式分類,土地可分為哪幾類?
可分為:
1、城鄉(xiāng)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
2、工礦用地;
3、交通水利設施用地;
4、旅游用地;
5、軍事設施用地;
6、其他建設用地。
?17、什么是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是指非農業(yè)建設項目經批準占用耕地的,要按"占多少,補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開墾費,??钣糜陂_墾新的耕地的制度。實行這一制度的目的是防止耕地大量減少,有效保護耕地。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耕地都必須嚴格履行補償耕地的義務。
?18、什么是耕地總量動態(tài)平衡?
在我國未來實施社會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的過程中,為滿足國民經濟發(fā)展和人的需求的不斷增長,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都應不斷提高,達到耕地的數量上和質量上的動態(tài)平衡。所以耕地總量動態(tài)平衡是指在滿足人口及國民經濟發(fā)展對耕地數量和質量需求不斷增長的條件下,耕地數量和質量供給與需求的動態(tài)平衡。
?19、什么是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是在一定區(qū)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fā)、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20、什么是農用地轉用?
農用地轉用是現狀的農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國家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報批后轉變?yōu)榻ㄔO用地的行為。又稱為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21、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問題?
問: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答: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22、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符合什么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規(guī)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2、符合城市總體規(guī)劃或者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
3、取得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標;
4、已落實補充耕地的措施。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批準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23、什么是農用地轉用審批?
農用地轉用審批是指農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轉變?yōu)榻ㄔO用地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農用地轉用審批的基本程序:
1、建設單位提出農用地轉用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
3、按法定程序報批。農用地轉用審批,要逐級上報到省政府批準。
?24、什么是基本農田?
為了切實保護耕地,國家把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fā)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長期或一定時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稱為基本農田。
?25、什么是基本農田保護區(qū)?
基本農田保護區(qū)是指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的保護區(qū)域。
?26、哪些耕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實行嚴格管理?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guī)定:下列耕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qū):
1、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護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改造的中、低產田;
3、蔬菜生產基地;
4、農業(yè)科研、教學試驗田。
?27、什么是土地復墾?
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tài)的活動。
?28、什么是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國家為了獲取土地的位置、權屬、界址、數量、質量、用途等信息,建立完整的地籍圖、簿冊,而按統(tǒng)一的方法、要求和程序實施的一系列行政、經濟、法律和技術工作措施體系。我國地籍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tǒng)計;土地定級估價;地籍檔案管理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統(tǒng)。
?29、什么是宗地?
宗地是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通常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不相聯的幾個地塊時,則每一個地塊應分別劃分宗地。
?30、宗地四至是指什么?
宗地四至是指一宗地四個方位與相鄰土地的交接界線。一個地塊內由幾個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間又難以劃清權屬界線的也稱為一宗地。一般填寫四鄰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單位和個人的名稱。
?31、什么是土地登記?
土地登記是法定的土地登記機關依照規(guī)定程序將土地的權屬關系、用途、面積、使用條件、等級、價格等情況記錄于專門簿冊的一種法律行為。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32、什么是土地證?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目前我國頒布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h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定所有權。
2、集體土地使用證??h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4、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h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準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確認土地他項權利。
?33、如何進行土地初始登記?
土地初始登記開始時,轄區(qū)人民政府要發(fā)布公告、通知,說明申請登記的目的意義、范圍、對象、程序、收件地點和時間。辦理初始登記程序分五個階段:
1、申報。即土地權利人(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項權利者)按公告和通知要求向登記機關申報其土地權利狀況,提交證明文件,請求予以登記。
2、地籍調查。對申請登記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門通過實施調查、測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用途、面積等。
3、權屬審核。土地管理部門對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書、證明材料和地籍調查資料進行審核,決定申請者的土地權利是否合法和準予登記。
4、注冊登記。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申請的批準意見,對批準登記的土地進行登卡、裝簿、造冊和繕證。
5、頒發(fā)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土地權屬性質向申請登記的權利人頒布土地證書。
?34、如何進行注銷土地登記?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產生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終止的,應辦理注銷土地登記:
1、集體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所屬成員依法成建制轉為城鎮(zhèn)居民的。
2、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期滿未申請續(xù)期或續(xù)期申請未獲批準的。
4、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權利滅失。
5、出租、抵押等他項權利終止的。辦理注銷登記時,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應按有關規(guī)定持原土地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申請注銷登記。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吊銷土地證書。未按規(guī)定申請注銷登記的,土地管理部門可按規(guī)定直接辦理注銷登記,注銷土地證書,并通知當事人。
?35、土地變更登記的范圍是什么?
土地初始登記完成后,為了保持登記文件的現勢性、準確有效地反映土地權屬狀況,應對以下幾種類型進行變更土地登記:
1、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他項權利變更登記;
3、土地更名、更址登記;
4、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5、注銷土地登記。
?36、如何進行變更土地登記?
變更土地登記是指初始土地登記的延續(xù)并按照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的補充和修正。辦理變更登記的程序,與初始土地登記的程序基本一致,即變更土地登記申請----審核----注冊登記----換發(fā)或者更改土地證書或核發(fā)他項權利證明五個階段。
?37、什么是土地他項權利?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權利,或者說是設定在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權利。目前在我國設立的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指土地抵押權和租賃權。
?38、土地他項權利如何登記?
辦理土地使用權出租或抵押登記時,土地使用權出租人與承租人,或土地使用權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租賃合同或抵押合同簽定后15日內持原土地證、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共同向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土地管理部門調查、審核,符合規(guī)定的,在出租或抵押的宗地土地登記卡進行注冊登記,并向承租人或抵押權人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39、什么叫土地整理?
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一般指農村地區(qū)土地整理,即在一定區(qū)域內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技術手段,對山、水、田、林、路、村等進行綜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政府措施。
?40、什么是級差地租?
級差地租是指使用較優(yōu)土地所獲得的歸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額利潤。級差地租與土地等級相聯系,在等量投入的情況下,土地等級不同,土地收益便不同,因此地租額不同。
?41、什么是土地價格?
土地價格實際上是土地經濟價值的反映,是為購買獲取土地預期收益的權利而支付的代價,即地租的資本化。換言之,土地價格高低取決于可以獲取的預期土地收益高低。
?42、什么是土地出讓金?
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款稱為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的高低與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讓年限緊密相關。土地出讓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讓金金額巨大、辦理出讓手續(xù)所需的時間較長,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梢娺@種多次支付和現在時興的"年租制"還是有所不同的。
?43、什么是土地估價?
土地估價又稱土地評估,是指土地估價人員依據土地估價的原則、理論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場交易資料的基礎上,根據土地的經濟和自然屬性,按土地的質量、等級及其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的一般收益狀況,充分考慮社會經濟發(fā)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預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對土地收益的影響,綜合評定出某宗地或多宗地在某一權利狀態(tài)下的某一時點的價格。土地估價與土地評價或土地分等定級不同。土地估價的通常方法有收益還原法、市場比較法、剩余法、路線價法等。
?44、什么是土地資產?
以財產狀態(tài)出現的土地就是土地資產。土地資產又可以說是商品化的土地和土地資本。它通常以價值量來表示。
?45、什么是土地市場?
土地市場是土地交易活動和場所的總稱。在土地市場上,土地交易活動主要是土地出讓和土地抵押。土地交易可以在某一固定場所進行,也可以不拘形式、不拘場所進行。土地市場是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46、什么是土地租賃?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47、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出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權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48、土地使用權出讓有哪幾種方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新的規(guī)定,在原有3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一種新的方式----掛牌方式,即從2002年7月1日起出讓國有土地共有四種方式:1、協議;2、招標;3、拍賣;4、掛牌。
?49、什么是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方式?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zhí)囟ɑ蛘卟惶囟ǖ墓?、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50、什么是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拍賣公告,由竟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51、什么是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52、哪些用地必須要經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凡是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5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如何確定?
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4、什么是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55、哪些建設用地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4條規(guī)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yè)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用地。
?56、什么是土地抵押?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權利人為了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以其土地作為還款擔保的行為。土地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yōu)先受償權。
?57、土地可以轉讓嗎?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稇椃ā返谑畻l第四款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轉讓。"這就說明,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但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法律規(guī)定,以下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并符合下列條件的: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fā)土地,形成工業(yè)用地或者其他建設條件;轉讓土地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符合下列條件的,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按規(guī)定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58、什么是樓面地價?
樓面地價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所分攤到的土地價格。也就是每平方米土地價格與建筑物容積率之間的比值。
?59、哪些國有土地應當進行儲備?
下列國有土地應當進行儲備:
1、市區(qū)范圍內無主地;
2、為政府帶征的土地;
3、土地使用期限已滿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4、被依法收回的荒蕪、閑置的國有土地;
5、依法沒收的土地;
6、因單位搬遷、解散、撤銷、破產、產業(yè)結構調整或者其他原因調整出的原劃撥的國有土地;
7、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無力繼續(xù)開發(fā)和又不具備轉讓條件的土地;
8、因實施城市規(guī)劃和土地整理,政府指令收購的土地;
9、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土地儲備中心收購的土地;
10、其他需要進行儲備的國有土地。
?60、什么叫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是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將集體所有土地征為國有土地的強制手段。它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是政府行為,具有強制性。
2、征地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3、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
4、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5、征地后的土地性質和權屬發(fā)生變更,由集體所有土地轉變?yōu)閲型恋亍?br />
?61、什么是征地補償費?
征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因征地而需支付的補償費用。征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62、征地過程中的補償款問題
問:征用土地,征地單位應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幾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規(guī)定:應當在三個月內全額支付。
?63、征地剩余人員在哪幾種安置方式?
有貨幣安置、招工安置和開發(fā)性安置三種安置方式。
?64、征地拆遷中的人口安置問題
問:被拆遷人在征地拆遷凍結公告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出生或死亡的人口,是否計入安置人口?
答:被拆遷人在征地拆遷凍結人口公告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出生的人口應作為安置人口,在此期間死亡的人口不再計入安置人口。
?65、拆遷集體所有土地上私有住宅用房的安置問題
問:拆遷集體所有土地上私有住宅用房的安置方式有哪幾種?
答:有以下三種安置方式:遷建安置;調產安置;貨幣安置。
?66、臨時建筑如何補償安置?
未到期的臨時建筑,按重置價格的50%予以補償,但不作安置依據。到期臨時建筑不作補償,不作安置依據。
?67、什么是土地監(jiān)察?
土地監(jiān)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單位和個人執(zhí)行和遵守國家土地法律、法規(guī)情況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察檢查以及對土地違法者實施制裁的活動。其主體是代表國家行使土地管理職能的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其對象不僅包括一切與土地發(fā)生法律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還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門自身。
?68、什么是土地違法行為?
土地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土地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為;
2、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開發(fā)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行為;
3、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行為;
4、未經批準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或者超過批準的數量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5、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或者超過批準的數量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為;
6、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
7、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行為;
8、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的行為。
?69、什么是非法買賣土地?
非法買賣土地是指其行為不僅包括買賣土地所有權,還包括買賣土地使用權,即土地使用權人未按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土地權利完全轉移給受讓人,受讓人向其支付價款的行為。
?70、什么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權人未按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受讓方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予。
?71、對非法買賣土地及非法轉讓土地行為處罰問題
問:對非法買賣土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為應作何處罰?
答: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對上述行為的處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1、沒收違法所得;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設施;
3、沒收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同時根據其違法程度,并處罰款,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72、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為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未經合法有效的批準而占用土地的行為。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的行為;
2、弄虛作假,騙取批準占用土地的行為;
3、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的行為;
4、經非法批準而占用土地的行為。
?73、對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應作何種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方式主要有: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3、沒收新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設施;
4、罰款;
5、行政處分;
6、刑事責任。
?74、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應作何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處罰有兩種方式:一是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是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75、對非法轉讓集體土地應作何種處罰?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處罰方式主要是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76、什么叫土地行政復議?
土地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土地行政機關對其作出的具體土地行政行為,依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土地行政機關提出申訴,上一級土地行政機關受理后,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重新審查判斷,并作出裁決的活動。
?77、什么是土地行政訴訟?
土地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行政組織認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由法院審理后,依法作出裁決活動。
?78、土地違法案件處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的規(guī)定,其程序為受理、立案、調查、告知、處理、送達、執(zhí)行、結案。
?79、什么是遙感監(jiān)測?
遙感監(jiān)測是利用遙感技術進行監(jiān)測的技術方法。監(jiān)測對象主要是地面覆蓋、大氣、海洋和近地表狀況等。遙感廣泛用于氣象、土自轉讓采礦權的,或者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將采礦權轉讓給他人進行采礦的,按《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予以處理。地、海洋、農業(yè)、地質、和軍事等領域。
?80、《刑法》中關于土地犯罪的條款有幾條?
《刑法》中關于土地犯罪的條款有4條: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228條);
非法占有耕地罪(刑法第342條);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條);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410條)。
?81、非法占用耕地的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82、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行為應受何種處罰?
我國《刑法》第282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343條的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83、世界地球日的來歷?
世界地球日(World Earth Day)即每年的4月22日,是一項世界性的環(huán)境保護活動。該活動最初在1970年的美國由蓋洛德·尼爾森和丹尼斯·海斯發(fā)起,隨后影響越來越大。2009年第63屆聯合國大會決議將每年的4月22日定為"世界地球日"?;顒又荚趩酒鹑祟悙圩o地球、保護家園的意識,促進資源開發(fā)與環(huán)境保護的協調發(fā)展,進而改善地球的整體環(huán)境。中國從20世紀90年代起,每年都會在4月22日舉辦世界地球日活動。
?84、什么是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tài)、液態(tài)、氣態(tài)的自然資源。
?85、我國地礦管理有哪些主要法規(guī)?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勘查區(qū)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等法規(guī)。
?86、地礦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包括哪幾個方面?
地礦行政管理的基本職能包括八個方面:
1、地礦法制建設;
2、制定地礦政策;
3、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管理;
4、礦業(yè)權管理;
5、礦產資源管理;
6、礦產資源開發(fā)監(jiān)督管理;
7、地質勘查行業(yè)管理;
8、信息服務。
?87、開采礦產資源須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什么費用?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自1998年2月12日起,開采礦產資源的采礦權人還要按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開采國家出資探明的礦產地或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采礦權價款。
?88、礦產資源所有權歸誰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guī)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89、什么是探礦權、采礦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guī)定: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取得勘查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稱為探礦權人。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稱為采礦權人。
?90、探礦權、采礦權可以轉讓嗎?
根據《礦產資源法》第六條規(guī)定,除按下列規(guī)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采礦權不得轉讓:
一、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yè)區(qū)內進行規(guī)定的勘查作業(yè),有權優(yōu)先取得勘查作業(yè)區(qū)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探礦權人在完成規(guī)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經依法批準,可以將探礦權轉讓給他人。
二、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yè),因企業(yè)合并、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yè)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yè)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準由國務院規(guī)定。禁止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
?91、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應作何種處理?
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根據《礦產資源法》第39條和《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1條規(guī)定,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的50%以下的罰款。
?92、超越批準的礦區(qū)采礦的應作何種處理?
超越批準的礦區(qū)采礦的,根據《礦產資源法》第40條和礦管法實施細則第42條規(guī)定,責令退回本礦區(qū)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采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的30%以下的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qū)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第343條的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93、礦山盜搶刑事問題
問:盜竊、搶奪礦山企業(yè)和勘查單位的礦產品和其他財物的,破壞采礦、勘查設施的,擾亂礦區(qū)和勘查作業(yè)區(qū)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應作何處理?
答:根據《礦產資源法》第41條規(guī)定,分別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94、買賣出租或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應作何處理?
根據《礦產資源法》第42條規(guī)定,應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的處理。
?95、買賣出租采礦權或將采礦權作抵押應作何處理?
買賣采礦權是采礦權轉讓行為,必須依法進行。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須經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方可轉讓。否則不得買賣。出租采礦權或者將采礦權用作抵押的,也是一種法律行為,也須經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
?96、收購和銷售國家統(tǒng)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應作何處理?
違反《礦產資源法》規(guī)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tǒng)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刑法》第117、118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97、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應作何處理?
根據《礦產資源法》第44條規(guī)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以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343條的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98、什么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就是由自然或人為因素的作用引起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huán)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按致災速度,可妥為突發(fā)性和緩變性兩大類。前者如地震、崩塌等,后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等。
?99、我國常見的主要地質災害有哪幾種?
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100、我國的礦產資源形勢是怎樣?
21世紀初期,我國處于加速工業(yè)化發(fā)展階段,對礦產資源的需求提出更高的要求。礦產資源需求旺盛和資源短缺的局面不容樂觀,特別是一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宗礦產的供需矛盾,短期內不僅難以改善而且有加劇的可能。例如:煤炭雖然資源充足,但在區(qū)域供應上仍較緊張;石油受資源短缺的限制產量的增長滯后于需求增長幅度的矛盾越來越大,需要大量進口的趨勢短期內不會改變;富鐵礦、銅礦、鉻鐵礦依然緊缺;鋁、鉛鋅的資源雖然保證程度較好,但在國際上競爭力弱;硫礦、磷礦從探明儲量上看,其保證程度高,但品位偏低,開采條件差、開發(fā)難度大;鉀鹽資源依然短缺,鉀肥供應仍將依賴進口等。其他資源將會得到充分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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